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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我省现行22本工程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整合精简,废止了《铝合金模板技术规范》等2项强制性标准,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4项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废止了《民用建筑工程环境室内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等16项强制性标准的部分强制性条文。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应按整合精简后的标准执行。

  本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开展,在对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逐项逐条进行评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整合精简结论。通过废止和转化一批强制性标准,解决我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部分条文设定不合理,以及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重复、矛盾等问题,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协调的新型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体系奠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强制性地方标准在“保基本、兜底线”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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