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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汕尾“12·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作,消除系统内各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按照12月10日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省消安委《广东省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现紧急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消防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消防安全形势,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消防隐患。要把立足点放在火灾预防上,放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上,放在提高全行业消防安全意识上,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消防隐患排查,确保行业消防安全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结合省消安委近期的工作部署,迅速开展以下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城乡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中要严格落实有关国家规范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科学布局城市消防设施,合理预留消防设施用地。对报建项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要依职责审批,并在规划条件核实中严格把关。

 

  (二)房屋市政工程。

 

  一是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消防设施工程企业资质时,要严格把关;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消防设计未经施工图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通过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不动产登记。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综治和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实施现场看护,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和足够灭火器材,保障临时消防用水,依法依规实施动火作业,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

 

  各地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严格把关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强化消防条件审查力度。环卫设施方面,重点检查气体和渗滤液导排、防爆、灭火等安全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方面,重点检查公园管理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模拟演练、落实日常巡查情况。地下综合管廊方面,重点检查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情况。其他市政公用行业,均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要对照9月份开展的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有关隐患问题进行重点跟办,确保及时整改完毕,严格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既有房屋管理。

 

  按照省消安委近期对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各类既有房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

 

  (五)违法建设管理。

 

  一是加大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请各地违法建设查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及我厅制定的《广东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粤建执〔2017〕117号)的统一部署,继续全力做好全省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其中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存量违法建设,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优先拆除,保障好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加大“三无”工程排查及打击力度。为了扎实消除违法建设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我厅此前已下发了《关于全面排查“三无”工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巡查管控,对各类建(构)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和及时消除。各地要结合汕尾“12·9”较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再次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并继续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三无”工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叫停、及时拆除,大力消除消防隐患。

 

  三是加大对违规搭建简易构筑物或广告牌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占用公共场所尤其是消防通道,或未经审批在建筑楼顶及立面搭建雨蓬棚架或设置广告等临时建筑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发现一宗、拆除一宗,防止出现通电广告引发火灾或临时搭建物影响救援甚至加重灾情等情况。

 

  三、突出行业预防重点,加强行业预案演练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要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化技能训练,熟练掌握装备器材使用方法,扎实开展消防“六熟悉”活动,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要重点开展灭火演练,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消防教育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发挥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关注消防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在岗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培训,提高作业现场人员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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