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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8〕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要求,现将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6月1日起,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备案(广州和深圳市已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下放)和省管不涉及跨地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事项下放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二、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及时出台或调整相关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向社会公开。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精减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争取对外承诺办理时限压减法定时限的一半以上。

  三、我厅将对下放的事项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在行使行政审批权的过程中有违法或不适当行为的,责令整改或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地于每年度的12月20日前将下放事项的开展情况报送我厅。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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