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更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汕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二、场景问答
(一)什么是公积金基准最高贷款额度?
答: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基准为85%,基准利率下的贷款额度为基准额度,即当个贷率为85%时,单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个贷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个贷率每上升5个百分点,贷款最高额度下调10%。贷款最高额度按个贷率的变化实行每半年动态调整一次。
(二)现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截至2024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为74.19%,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三)现在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我市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7.6万,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6.4万。
(四)现在购买已被认定为装配式或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的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我市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购买已被认定为装配式或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的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现行最高额度上浮20%,单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7.6万,双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6.4万。
(五)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四类人才在汕尾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现行最高额度的1.5倍,贷款最高额度为108万。
(六)现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我市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7.6万,双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6.4万。
(七)在本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在本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在本市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八)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指由政府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用于解决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供给对象主要为新市民、青年群体。
(九)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为多少?
答:根据现有政策规定,符合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为1200元,自然年度最高提取额度为144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通知》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通知》自2025年1月16日起开始执行,2025年1月15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由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