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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市建筑市场和检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管职责缺位、检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测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竞相压价、违法违规成本低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工程埋下了质量隐患。2022年1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强化资质动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责任体系、提高数字化应用水平、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为深入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促进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并通过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建字〔2023〕64号)。

  二、内容框架和主要特色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六部分内容组成,即明确检测活动的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单位质量检测首要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责任、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强化检测行业监管、明确过渡期监管。明确检测活动的监管职责部分明确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建设单位质量检测首要责任部分明确了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主体、违法发包情形认定、检测资金保障等内容;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责任部分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许可范围,以及转包检测业务情形的认定;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行“信息化”和“信息登记”管理,明确见证取样基本要求以及各方单位从事见证取样、检测人员的上岗资格;强化检测行业监管部分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开展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及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抽测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过渡期监管部分对于建设单位委托及检测费用列支的有关规定设置了合理过渡期限,使该政策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年2月2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代建中心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12家单位意见,其中市代建中心、市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部分予以采纳。同时通过机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反馈。在此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按法定程序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通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一)《通知》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具体要求,也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检测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当前住建领域一项迫切的任务。

  (二)《通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市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实际编写形成,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五、《通知》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以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态度抓好落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治理,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和《通知》精神,提高检测行业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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