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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历史文化普查 提升活化利用水平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通讯员岳建轩报道: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21年广东省新增公布历史文化街区39处(累计公布104处),新增确认公布历史建筑296处(累计公布4003处),新增挂牌历史文化街区32处,新增挂牌历史建筑583处,新增测绘建档历史建筑1073处,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近日,江门市举行新会学宫街区、大新路-仁寿路街区2处保护标志牌揭牌仪式,成为我省首个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及挂牌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作保护标志牌并举办挂牌仪式的城市。

  推动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全过程管理,在2021年大力推动建立“1+2+3+N”政策制度。

  制定1套政策文件汇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资料汇编》第一册和第二册,并抓紧编制《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资料汇编》第三册及《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汇编(2021年)》。

  出台2份工作指引。为加快推动各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保护管理及历史文化街区挂牌,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印发了《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及挂牌指引(试行)》,有效指导各市新增普查认定历史建筑近300处,规范设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32处。相关工作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认可,《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转发全国。

  制订3个省级技术标准。健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制订《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评价标准》《历史建筑安全排查及评估标准》《历史建筑修缮和加固技术标准》等3个省级标准,指导各地规范化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制定多个工作规范。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保护规划编制内容、编制流程,制定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成果报审(报批、报备)要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GIS数据库成果要求》等2个成果要求,绘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审批流程示意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流程示意图》等2个流程示意图,制定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规程(试行)》,明确各市的工作路径和工作要求,提升了保护规划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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