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对全国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我省部分企业的信息存在异常,并做出工作提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证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安管人员证书情况存在异常,表现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的各类安管人员证书数量均为零。请相关企业(详见附件)于2024年3月10日前按要求补充完善安管人员证书信息,确保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如规定期限内仍未补充完善安管人员证书信息,我局将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或吊销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关联安管人员证书异常企业名单(汕尾市).pdf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罗远志,联系电话:3332697,邮件地址:zj3332697@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