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常办〔2024〕10号)立法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二、反馈意见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25659),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zj2020@163.com。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