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文件,省提前下达我市本级(不含省直管县)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7项共1784.2901万元,其中: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190.0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159.76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资金99.4901万元、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专项资金26.6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1.35万元、城市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885.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52.0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6月6日-6月13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660-3343223、0660-3327484、0660-3879366)反馈。
附件:1.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2024年省住房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