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汕尾市2025年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振消费,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筹备做好2025年汕尾市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暂定名,下同)的开展,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汕尾市活动家装厨卫改造活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汕尾市市内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开展家装厨卫销售业务的商户,能开具汕尾市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家装厨卫消费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合理预计活动期间发票开具数量,可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增加发票额度,以保证参与活动的商品能够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因本轮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补贴中“即买即享”以购买时立减形式支付,需要参与活动的商户先行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垫付补贴资金,后续商户定期将已支付的补贴申请单据报送市住建局。按流程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再将商户先行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商户)。
(三)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参与活动的商户要签订承诺函,协助核验消费者参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资格,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家装厨卫改造产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六)家装厨卫改造产品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装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正常经营的资质证明。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参与活动的商家填写2025年汕尾市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1)、2025年汕尾市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参与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见附件2)。并提供企业及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各县(市、区)住建局审核。
以上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同时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需由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申报主体加盖公章。
(二)拟参与活动商户从报名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活动结束(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均可报名。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征集条件对报名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报送市住建局复审通过后,在市住建局网站上统一对外发布。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及相关职责部门将依据参与活动商户在活动期间的规范经营情况、与主办、承办单位积极配合情况、政策宣传服务情况等对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有违反活动规则和活动要求行为的商户,经提醒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并取消本轮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销售商户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销售商户和补贴对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销售商户不能获得先行垫付的不符合要求的补贴资金部分。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方案有关“退货后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规定,接受退货的商户必须负责先收回已发放的政府补贴资金后才可向消费者退还货款。
(四)活动期间,第三方运营平台需加强对佐证材料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黄牛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加活动的商户监管,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佐证材料开展检查,如发现参与活动商户、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将立即取消商户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5年汕尾市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
2.2025年汕尾市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参与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
3. 汕尾市2025年家装厨卫(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板块)“焕新”活动线下销售企业承诺函
4. 各县(市、区)住建局联系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