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汕尾市2020年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组织完成了2020年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汕尾市2020年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徐绿琪,联系电话:369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