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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汕尾市2021年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汕尾市建筑业协会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完成了汕尾市2021年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汕尾市2021年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
(联系人:黄子晴,联系电话:36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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