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泰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公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粤建公告〔2009〕1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858号),我局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广东泰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资质核准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单位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电 话:3398363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审查通过单位和检测业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