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尾市2021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2021年4月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汕尾市2021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汕建市〔2021〕10号),为做好全市2021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资料核查时间。资料核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5月14日结束,受检企业务必于5月13日前提交备查资料,备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A4纸格式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逾期未提交的,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二、现场核查时间。核查组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陈海民、罗远志,联系电话:3333096,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swzjj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