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华夏金沙湾项目1-9栋商铺商品房预售备案价变更的公示
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金沙湾项目1-9栋商铺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汕房预字第2019012号),2019年7月15日(汕房预字第2019019号),2020年8月14日(汕房预字第2020020号)在我局申请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该公司根据周边市场行情、朝向等原因,向我局申请对不同位置商铺的价格进行调整变更,均价与以上3次预售许可时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规定,拟同意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申请金沙湾项目1-9栋商铺商品房预售价格变更,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电 话:3828304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