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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点监管名单公示(2024年第1期)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企业:
近期检查中发现,陆丰市阳光新城项目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汕尾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机制》(汕建质〔2024〕6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项目实行重点监管,期限3个月,自11月25日算起。
该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重点监管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并及时提交退出重点监管申请,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督促跟进。其他在建项目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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