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建筑管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题 > 建筑管理

关于印发《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问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建办字﹝2014﹞9号

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问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6日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问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网络问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委办发电〔2014〕1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汇聚民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现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依托汕尾市政府门户网建设我局网络问政主平台,进一步拓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建立收集、报送、交办、处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掌握民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尾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建立网络问政信息处理日常性机制,形成管理制度,确保网民提出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及时收集办理互联网上涉及住建部门工作的信息舆情,及时上报重大网络舆情。

  三、工作规程

  (一)收集。

  局办公室每天安排专人上网,查阅和浏览汕尾市政府网站、汕尾发展论坛板块,及其他国内重要网站(论坛)、本地主要网站(论坛),收集网上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及我局的信息,对有关拟办理的问政信息进行登记。发现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要及时报送局领导,进行分析、追踪和应对,影响重大的要上报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二)受理。局办公室对拟办理的网民留言进行初步的回复,简要说明受理情况。

  (三)交办。局办公室把拟办理的网民留言呈局领导批示,分发至承办科室。

  (四)承办。各承办科室接到通知后,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入调查,拟订回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按办理时限及时回复网民。

  (五)督查。局办公室除负责办理本室的问政信息外,还要督促检查所有业务科室承办情况。

  (六)归档。局办公室对拟办信息、领导批示、网民留言登记表、办理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后归档保存。

  (七)通报。局办公室对网络问政办结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工作认真、办理质量好、回复及时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拖缓办结时间、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当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行政问责。

  四、工作要求

  1.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网络问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般问题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情况较复杂、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2.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人民网、南方网、奥一网网民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留言处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接到督办函、交办函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委办督办科、市府办政务公开科。若10个工作日无法办结的,应及时与市委办督办科、市府办政务公开科联系,报告工作进展。

  3.积极落实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线下互动等方面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网络问政工作,建立局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吴若昊同志任组长,蔡曙光、邹婷婷为成员,专门负责局网络问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处理机制,及时做好网民反映问题的办理和回复工作。

  2.加强日常管理。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有关领导和网络信息员的培训,提高网络问政工作水平。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