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的实施方案
汕建字〔2015〕47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7日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汕尾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直行评函〔2015〕2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回头查”工作主要内容
行风评议“回头查”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便民利民惠民的情况;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二、方案步骤和时间安排
“回头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
1.筹划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局成立“回头查”领导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阶段(6月至10月)。局下属各单位对照“回头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行业特点,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和差距,形成书面材料报局行评办。
下属各单位、科室根据自查中查出的存在问题和意见,逐条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落实整改的要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说明原因。同时各单位、科室要对在行风建设中容易发生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各单位、科室于10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验收阶段(10月至11月)。局下属各单位、科室根据自查助查出来的存在问题做进一步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情况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科室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继续整改1个月,再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下属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发动群众,找准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觉接受评议和社会监督,要把行评工作与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正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问题,立足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着眼于正面教育。
3.抓好源头,落实整改。要虚心接受行评团的评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市直行评团的工作。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认真整改,建立台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源头管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局行评办和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反馈情况,共同做好本次行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