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题 > 建筑管理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6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造价站,市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粤建许函〔2017〕20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