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方电网公司:
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7月12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现就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深入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报装接入改革,着力提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满意度,促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时序,规范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接入成本,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适用范围。全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
二、规范报装流程
(一)调整报装时序。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手续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通过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二)简化报装环节。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将报装精简合并为受理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安装接入等环节。根据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特点,区分水表口径、接气压力、接电容量、排水水质和水量、通信容量、有线广播电视容量以及是否涉及外线工程施工、行政审批等情况,各地级以上市要限定各环节办理时限,实现报装接入业务精细化管理。
(三)统一报装资料。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统一的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流程和材料清单,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无差别化办理。
三、压缩办理时限
(一)供水。一是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含装表通水)三个环节。其中,受理申请、方案答复两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含装表通水)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二是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装表通水两个环节,各环节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二)供电。一是高压(20千伏、10千伏)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含装表接电)三个环节;珠三角9市办理高压单、双电源客户报装争取分别不超过15和2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全省其他地区分别不超过20和3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全省高压客户电力接入平均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施工,不含政府审批及客户内部工程施工时间),或按协议约定时间送电。二是低压(380伏、220伏)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含装表接电)两个环节;全省办理低压非居民客户报装(不含外线工程施工)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燃气。燃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用气申报、验收通气两个环节。一是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用气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验收通气不超过8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二是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用气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验收通气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四)排水。根据各地办理接入公共排水管网受理条件,在各项受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组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五)通信。一是涉及外线施工(附近无通信管网)的通信报装接入,办理红线内方案审核、网络接入方案设计环节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通网等环节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是不涉及外线施工(附近有通信管网)的通信报装接入,报装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安装网络接入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有线广播电视。一是涉及外线或分配网工程施工的有线电视报装接入,受理报装申请、组织现场勘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接入方案设计环节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和分配网工程时间),竣工验收后开通信号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18个工作日。二是不涉及外线及分配网工程施工的有线电视报装接入,报装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安装通信号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降低报装接入成本
(一)供水报装接入。供水报装、组织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外线接入方案答复等办理环节实行“零收费”,除按实收取市政接水点至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之间的管道及附属设施、设备建设的安装工程费、道路修复费等“工料费”,不得以“增容费”“调节费”等巧立名目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二)供电报装接入。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将客户的电力负荷就近接入。一是对于低压永久接电项目,珠三角9市装见容量为200千伏安及以下、粤东西北地级市主城区装见容量为160千伏安及以下、其他区域装见容量为100千伏安以下的客户,除另有规定外,表箱及以上电力外线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实现客户电力外线“零投资”。二是对于高压永久供电报装客户,除另有规定外,供电企业的电力外线工程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规划红线,具体执行标准由供电企业制定并实施。
(三)燃气报装接入。在保证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燃气报装项目气源接驳采取就近接入,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施工及检测。验收通气实行“零收费”。
(四)排水接驳。办理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网实行“零收费”。
(五)通信报装接入。通信报装办理实行“零收费”,接入公用通信网络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通信管道、线缆及相应配套设施由通信企业全额投资。
(六)有线广播电视报装接入。新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专用配套设施由有线广播电视企业负责建设实施,除新报装按实收取工程配套费外,对于后续的广播电视机房、干线网、分配网、楼放、光机等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的升级改造实行“零收费”。
五、提升服务便利程度
(一)取消前置程序。各地级以上市要全面取消由地方设立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不得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前置程序。
(二)实行“一窗受理”。各地级以上市要进一步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整合分散设立的报装服务窗口,设立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负责报装受理事宜,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用户报装“最多跑一次”。有条件的地市要依托“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市政公用服务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
(三)提高服务质量。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提供单位要主动为客户提供报装接入技术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报装资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开通办理进度实时线上查询功能,减少报装接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切实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
六、措施要求
(一)完善配套政策。各地级以上市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更新办事指南。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地级以上市要及时组织集中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强化有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改革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健全监督考核。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所建立的监督制度,加大对本地区有关部门相关改革工作的跟踪监督,确保优化措施顺利推进。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地级以上市要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营业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增进企业、公众对改革措施的认同感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