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申请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的公示
2020年8月14日,我局向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签发了华夏金沙湾1-6栋底商、4-6栋商品房预售许可(汕房预字第2020020号)。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市场多数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为毛坯房,该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将第4栋60套、第6栋16套,共76套商品房装修标准由精装修调整为毛坯房(价格调整详见附件)。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规定,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商品房预售价格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传真):3398363
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华夏金沙湾4栋和6栋76套商品房价格调整表.pdf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