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区住宅商品房备案价格调整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汕建字〔2022〕212)文件精神,汕尾市保利等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市场销售需要,经评估后,向我局申请对部分商品房备案价格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电 话:3828304
附件:汕尾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