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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召开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协调会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结建式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事项交接工作。4月2日,市住建局召集市人防办、市质安站、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站)共20人,召开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夯实责任,积极推动结建式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上级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从市人防办划入市住建局有关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相关科室(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人防行政审批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编办《中共汕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调会会议纪要》〔(2021)第1期〕精神,认真做好人防工程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由黄秋强局长任组长,蔡曙光、吴声梯副局长任副组长,审批科、质安科、市质安站、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相关事项接收工作,加强与市人防办的沟通协调,按照法定程序,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内容真实,确保“有人接、接得住、不出事”。同时建立“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微信群,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布相关的政策制度,分享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和困难。三是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人防工程审批涉面广、标准高、要求严,各级要做好“传、帮、带”,加强学习、主动钻研,对相关规范和规定要了如指掌,烂熟于心,精益求精,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要形成统一的材料清单、审批时间、审批流程,更好地服务企业,真正做到让企业少填、少报、方便、快捷,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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