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我市“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等重点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稳法治之舵
1.持续加强学习。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崇尚法治,亲自安排法治理论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注重加强本单位重要部门的权力约束,按要求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
(二)持续完善住建领域法制体系
1.推进行业立法。按照市人大工作安排,牵头起草《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完善《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配套措施及工作机制,已提请市政府审议。
2.坚持依法决策,加强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凡是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涉法事项,均由法制机构、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审核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共10件,重要合同4份。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发布机制,今年来牵头制定印发《汕尾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共5个,均按规定统一登记、编号、发布。同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工作“新效能”
1.推进工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工作机制,逐项解决审批过程中重点难点、历史遗留等问题,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相关做法获省工改办肯定,作为改革经验推广。二是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市工建改革措施和“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落实情况得到了省营商环境评价组的高度肯定。三是推进工建系统3.0升级工作,梳理全市审批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清单,推进消防审验审批数据共享,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四是实施工程建设外线接入报装工程告知承诺免审批制度,推行汕尾市电水气网“一次办”制度,开设专窗,通过“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创新工作举措,压减报装接入环节至2个环节,缩减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
2.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修订《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放宽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提高提取频次和延长可提时间,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减至17个工作日;持续扩充“跨省通办”,积极推广“亮码可办”,缴存、归集、提取业务基本实现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率达到87.5%。
3.加强全过程监管。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4年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燃气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等,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进行随机抽查。二是推行信用监管模式,印发《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建筑市场实行信用监管。三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印发《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案》,从管道燃气企业发展规划、管理能力、服务质量等9个方面27项对市域燃气企业进行评估;印发《汕尾市城市供水可靠性评价标准(试行)》,督促供水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及时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今年组织9人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并完成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印发《汕尾市住建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方式等事项,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已达60学时以上,学法考试通过率为100%;举办行业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参加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宣贯会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2.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2024年我局在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平台公示行政许可案件共438宗;推广应用执法办案平台及其非现场执法系统办理执法案件,2024年应用汕尾市行政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36宗。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4年,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187处,已全部落实整改;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着力进行隐患整治,累计发现存在隐患自建房7418栋,完成整治销号7200栋。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燃气场站208个次,各类用气餐饮场所11000多个,燃气工程7个,燃气管道1200多公里,发现安全隐患1378多个,完成整改1283个。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26.31万平方米。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共检查房地产企业24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21家、物业小区253个/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持续加强违法发承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住建行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
4.持续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梳理审核全省住建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优化调整镇街综合执法事项,持续督促县区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
(五)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1.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对住建工作的关切。全年公开政策措施及其他政策解读信息21条,工作动态信息68条,网站访问量超过35万次,共接收101个门户网站留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宗,均按有关规定受理并按时规范回复。
2.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规定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保持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编码等方面的一致性,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案卷评查。今年抽查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案卷共33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科室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有效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住建系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逐项落实整改,全面规范消防审验工作流程,确保本部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摆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或索取财物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治措施。
(六)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1.构建应急处突反应机制。成立三防应急抢险指挥部,制定《汕尾市区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评估制度》《汕尾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燃气应急演练。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维稳工作专班,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级分类调解。一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信访信息系统全年共接收112个信访件,均按规范出具信访文书,按时受理并回复。二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今年我市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楼盘项目共24宗,已申请销案4宗,其余20宗正在化解中,风险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三是解决欠薪纠纷。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68宗,督促偿还3054人欠薪10194多万元。四是依法办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今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5宗,均依法办理答复;原案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宗,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案件1宗,已依法解决,没有新增诉讼案件。
(七)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1.健全普法机制。调整“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制度。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制定印发《2024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2023年度8个普法阵地挂牌和账号注册,筹建2024年度基层普法阵地4个。
2.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办公场所宣传宪法和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利用地标性建筑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二是组织举办行业宣贯活动,今年组织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城中村、进校园活动,派发传单7万多张;举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场直播、工程质量安全、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城镇绿化等专题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宣传活动;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观摩交流会。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意识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工作人员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提高,但个别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
(二)制度建设方面。多元化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在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尚未完全推进“信用+精准监管”方式,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工建审批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需制度化规范化等。
(三)执法能力方面。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城市管理、建筑业企业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垃圾收运处置、燃气安全等多个关键板块,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不断更新完善,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加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而我局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偶尔会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当、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且市级住建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受人员编制限制,法治专业人才尚未充实,执法机构不够健全,执法人员需同时兼顾行政执法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无法满足执法需求,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
(四)普法宣传方面。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还需进一步向社会延伸,尤其是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操作规范,需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稳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宪法以及行业法律法规,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法治素养。
(二)探索行业多元监管机制。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我市“百千万工程”和“明珠系列”攻坚行动,一是抓准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逐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二是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难点任务,加强住建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建设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执法实操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梳理镇街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优化调整镇街执法事项,督促县区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等。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