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市普法办《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2022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提高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根据省住建厅、市普法办《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附件1),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利用专题讲座、学习会等形式和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发动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持续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工地等。
三、深入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组织参加全省“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公益普法宣传系列赛事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重要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抓好重点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围绕房地产市场整治、建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绿色节能建筑、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积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政策法规普法宣传。结合“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业管理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提能大会战、突发事件应对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开展常态化公共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号”和“汕尾普法”等新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和学法考试。
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除相关公共法律外,还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全市住建领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建建筑工地、城市公园、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基层普法宣传阵地。
八、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住建领域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依法制定规约、章程,鼓励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规范,推动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
九、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等新法新规实施宣贯工作。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创先案例选送,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核。
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并向社会公布。细化本单位内设各机构的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压实到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各基层单位。
十一、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力量普法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等方式参与住建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管理服务,更好地发挥行业内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合理利用户外广告设施、建筑工地围墙等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宣传,采用公益广告、标语、横幅、明白卡、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十二、强化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重大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省、市重点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1.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理重点任务
2.2022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