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保利金町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报
汕建市字〔2018〕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由于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不规范,未认真履行清欠农民工工资主体责任,导致汕尾市保利金町湾项目连续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扎实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治理欠薪专项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决定对不落实清欠农民工工资主体责任的上述2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份,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町湾项目发生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宗数为21宗,涉及人数约630人,欠薪金额约710万元;2018年1月至今,发生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宗数为9宗,涉及人数约130人,欠薪金额约550万元。
二、发生欠薪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资金支付不及时,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不到位;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人员出入登记和用工管理混乱。三是建设单位拨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审批程序繁琐,审批进度慢,导致工程款未能及时拨付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责任主体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精神,加大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各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在加强审批资金管理的同时,必须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三)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重点进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依法及时处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落实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快推行建设项目用工实名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和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全面实施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制度,对未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建设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工作,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施工单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要按照《汕尾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应到指定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额度,从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一次性足额提取资金存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六)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快建立健全建筑用工信用管理体系,及时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企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充分发挥利用市场和社会监督作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使失信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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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