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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批通过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申请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经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审批通过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请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教育科。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教育科(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地 址:市区建设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五楼
电 话:0660-3328605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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