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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868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属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20180731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安排专人负责通知注册地在本辖区的信息核查企业名录中建筑业企业的入库信息。企业应填报核查内容,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含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分级核查原则,属于省厅核准的资质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进行核查工作。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材料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进行核查工作。

二、企业应按时间节点要求,对照附件2、附件3表格所列的核查项,及时提供核查资料,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经核查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我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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