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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3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不含省直管县)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共226048元。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660-3343223、0660-3332697)反馈。
附件: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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