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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0号)文件,省下达我市本级(不含省直管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193.00万元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资金188.23万元,共计1381.23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660-3343223、0660-3327484、0660-3879366)反馈。

  附件: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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