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保障我市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k3327484@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27484),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公示稿)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