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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明珠大道(城北路北段)市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汕尾市区明珠大道(城北路北段)市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背景

  汕尾市区明珠大道(城北路北段)市政工程主要位于汕尾市城区,南起于工业大道,自南向北,途经汕尾技师学院、琉璃径水库、琉璃径岭、厦深铁路、广汕铁路、规划电商城,终点接埔边互通,道路全长约3.87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本项目建成后将作为汕尾市主城区与北部联系的南北向重要通道,强化各组团尤其是主城组团与红草组团、海丰的快捷联系通道,增加市区南北向通道,减少市中心交通压力,极大拉近南北区域的空间距离感,引领中心区向西北延伸、扩容,完善路网结构,促进地块开发、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区明珠大道(城北路北段)市政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南起于主城区城北路南段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处(桩号ZK0+000),自南向北,途经汕尾技师学院、琉璃径水库、琉璃径岭、厦深铁路、广汕铁路、规划电商城,终点接埔边互通,终点止于埔边互通匝道与长青路(县道X125)交叉口处(桩号ZK3+871.097)。

  项目路线全长3.87km,路基标准横断面宽40m,断面组成为双向六车道+路侧慢行系统,设计行车速度6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隧、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通信、海绵城市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拟建项目征地及补偿。

  2、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

  3、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

  4、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6、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共1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相关各方意见。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湖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电子邮箱:swyy638@163.com

  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光弘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和顺花园二栋3梯30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660-3313955

  电子邮箱:swgh9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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