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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汕尾市2018年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汕建公示字〔2018〕36 号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汕建法字〔2018〕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完成了2018年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经审定,汕尾保利大都汇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徐绿琪,联系电话:332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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