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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字〔202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
附:《汕尾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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