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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局编制了《汕尾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汕尾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660-3333096,邮箱:jzscglk33330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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