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于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督查组听取了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了陆河碧桂园凤鸣朝阳项目、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项目;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现代化综合大楼及学校配套设施提质升级工程(现代化综合楼-学生公寓项目)、陆丰碧桂园天玺湾B标段项目;海丰县鸿志实验学校工程、公平水库“引水入城”供水建设项目;市城区万德隆阳光城愉景湾项目A区工程(1#2#7#8#楼)、汕尾高新区汕尾市国皓棉纺生产项目一期D1、D3厂房工程;市直建鑫·集贤雅苑项目、碧桂园国际商业中心三区工程(5#-B号楼)等10个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共发现问题126处。抽取建筑材料、构配件17组,现场检测实体结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等项目51批,涉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含复检)不合格事项17项。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发出执法建议书2份。同时要求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按照我局督查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与执法建议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检测不合格事项认真落实整改,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从检查情况看,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基本能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1.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义务,未按照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2.监理单位未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未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行为的,未及时予以制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未按照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隐蔽工程验收,未提前报告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材料进场检验等制度建立不完善;未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对国家和省规定应当实行抽样检测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并经检测合格后使用;未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相关措施;未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未分阶段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或阶段验收严重滞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多发,施工过程违反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个别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职责。主要体现在:辖区内工程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缺陷多,对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开展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企业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缺失,未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等。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存在检查整改多、执法查处少,执法力度宽松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要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改进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着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作为关键少数,要加强标准和规范的学习,认真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及时研究总结工艺工法,着力防控质量党见问题。要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样板引路制度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在交底、施工、验收各个环节严格以设计图纸、技术标准为依据,将技术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员,从基层基础抓起,着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和和施工技术水平。
(三)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坚决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形势平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工作经费,强化对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加快创新监管手段,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大监督巡查力度,持续开展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全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情况一览表》
2。《建筑材料及实体结构检测结果汇总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