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因空缺职位3名,决定组织2017年补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员条件
参加过2017年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招聘考试、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且未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考生,考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二、补录方式
考生自愿报名,报名经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报名方式
(一)查询。《原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考试成绩表》(附件1)供考生查询。
(二)报名。考生填写《2017年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空缺职位补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2017年8月18日至8月22日期间发送至邮箱swzwb3828032@163.com,发送文件名称统一为考生本人姓名。
(三)确认。市政务办对本次报名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名单后进行公示。
(四)本次报名考生无需缴交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660-3828032。
四、面试
所有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经报名确定为面试对象,由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公示、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认聘用人员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政府聘员合同,劳动合同期限首次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工资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包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月工资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原参加2017年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补录面试的有效资格证件,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本公告由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2017年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空缺职位补录报名登记表》
汕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您访问的链接将离开“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