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9-02-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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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明确职责,由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有关信息公开人员担任成员,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举措,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是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并落实综合科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另一方面是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年度的主要工作,加强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公开要闻类信息29条、部门文件类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5条、政策法规类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离上级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结构还有待优化等方面。2019年,我办将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发挥网络优势,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继续加强以网站为核心的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提升网站检索信息、在线咨询等便民服务功能。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电话短信、政务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满足公众对信息获取的多渠道需求,不断提升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规范做好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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