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驻外办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加强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2021-01-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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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各部、各驻地工作点: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高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办各驻地干部职工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指引,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各驻地工作点内控工作,现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倡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驻地及汕尾,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汕、离开驻地的,必须严格遵守外出报告制度,经办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汕、离开驻地。确因需要离汕、离开驻地的人员,返回后因隔离观察不能在工作时间到岗的,从其本人的年休假、探亲假扣除。    

  二、离汕或驻地期间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返回时应提前向驻地工作负责人报告,如防控要求还应向居住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告的,也要认真配合落实,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各项措施。个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各驻地、工作点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流密集场所。

  三、离汕或驻地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汕后要严格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汕返汕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四、干部职工有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汕返汕亲戚朋友,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村(社区)做好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在解除隔离7天内不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五、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原则上不组织或参与团拜、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会及私人聚餐等活动提倡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和不必要的出行,春节期间不参加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

  六、加强出入人员管控。进入办各驻地工作点办公区域,需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各驻地工作点电梯、楼道食堂、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七、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分餐制、用公筷公勺等良好卫生习惯。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接触,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辆、电梯时应佩戴口罩,降低风险。

  八、全体驻外工作人员要主动配合驻地各级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组织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导致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港澳、深圳)办事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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