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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采购单位,驻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财采购〔2023〕3号.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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