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42号)精神,经我局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程序推荐,在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按程序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将卢松杰等25个个人、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7个集体分别作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3375598
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swfpb@163.com
附件:1.汕尾市拟推荐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doc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