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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华湖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的公示
汕建公示字〔2018〕6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规定,广东省华湖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序列类别和等级资质。经审核,申请资料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传真):333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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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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